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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
招生简章
一、报名对象: 教育工作者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中专班主任、高校辅导员、)医务工作者、思想政治(党、政、工、青、妇)工作者、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者、新闻工作者、社会工作者、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及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社会人员;
二、培训时间、师资、教材: 20006年7月3 日开课,周六、日授课培训160课时,于每周六、日双休授课(每班限额50人)。 由知名教授和行业专家授课。采用国家职业资格统编教材《职业道德》、《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;
三、培训方式: 培训班系统的传授心理知识和成功的咨询经验,通过课堂讲授、小组辅导、案例分析、临床实习、现场督导、职业规划和专题讲座,培养具有全面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、心理测量、心理诊断、康复引导及职业管理的专业人才。
四、培训费用(含教材资料): 心理咨询员1980元;心理咨询师2980元、高级心理咨询师4980元;
五、结业待遇 :学完全课程者颁发《心理咨询师培训班结业证书》,经统一考试合格、心理咨询职业资格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,颁发全国通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书》;
六、实习基地 :专业心理咨询机构、高校心理咨询室;
七、职业标准:
(一)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大专毕业,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1年,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获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(二)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本科毕业,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获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(三)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的初级职称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,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获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(四)、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并能出具可靠证明,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获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(五)、报名须知:
1、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即日起携带身份证、学历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、二寸彩色照片四张,;
2、报名须填写申报表两份,学校档案卡一份;
3、培训费用报名时一次交清;
(六)、 联系电话:029-88470297 029884907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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